除湿器质检报告检测项目及标准,除湿器是一种用来制冷的方式来讲滴空气中的湿度,可以保持相对适宜的湿度,但是这类产品上国内电商,是需要提供相应产品的质检报告的,而且还要盖有CNAS/CMA资质章,深圳贝斯通具有CNAS/CMA授权可以办理带有CNAS/CMA资质的质检报告,如有产品需要办理质检报告可以咨询我司工程师:贝斯通
除湿器质检报告标准:
1、符合“3C认证”要求,CNCA-01C-016:2007《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2、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GB 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除湿器质检报告检测项目:
1.标志和说明
(1)1主要包括对器具的铭牌标志、开关的不同档位标志、控制器的不同档位标志及调节方向标示、使用说明书的内容等视检进行核查,并对标志的清晰度及耐用性进行试验。
(2)标志的清晰度及耐用性试验:用沾水的布擦试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试15s,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揭下并且不应卷边。
2.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1)应有足够的防止意外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使用IEC 61032 B型试验探棒、IEC 61032 13号试验探棒及IEC 61032 41号试验探棒进行试验。
(2)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应对防止与基本绝缘和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金属部件意外接触有足够的保护。应只能触及到那些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部件。
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其电气强度是足够的。
(1)泄漏电流通过用GB/T 12113所描述的电路进行测量,泄漏电流不应超过标准(GB 4706.1-2005)规定的限值。
(2)按GB 4706.1-2005规定的试验电压进行电气强度试验,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4.发热
在正常的使用中,器具和其周围的温度不应升的过高。
(1)在条款11.2-11.7规定的条件下,通过测量各种不同部件上的温升来验证对要求的满足。
(2)在测试过程中应连续地监测温升值,温升值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值,保护性装置不应动作,密封材料不应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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